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6月30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周健儿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辞呈内容如下:
“鉴于国家对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在企业内担任职务的有关规定,经本人慎重考虑决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请公司予以批准,我将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周健儿先生现任景德镇陶瓷学院院长,现由于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兼职的规定而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充分尊重其意愿并接受其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周健儿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本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本公司董事会将按规定提名合适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补选。
本公司衷心感谢周健儿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